關於之前的新聞事件
首先應該是我嘴太賤
馬上遭天譴 哇哈哈
家裡電腦竟然在很重要新聞事件爆發的那天壞掉
等到電腦恢復正常的時候
新聞熱度已經過去 當然也沒有再討論的必要
當然這裡也會恢復以往的平靜
人們也還是會像以往一樣 選擇忘記

星期五的夜晚
疲累地回到家裡
打開電腦 一如往常看看有沒有人留言回應
在留言版裡又出現了新聞事件的討論
嗯.....我要說的是 
我有我的看法 我會偏心
他有他的看法 他會偏心
就像辯論一樣 一來一往的話
真的會說不完
覺得不像的人 即使我說破嘴 
找再多截圖也還是會覺得不像 永遠有話說

因為在我的觀念以及對自以為對音樂的"部份"了解
我不會覺得周X沒看過mv
就像他覺得周x看過mv一樣
不過我接受他想表達給我知道的東西
所以多說無益
但是今天的主題是我想給大家看一篇寶妮以前寫的的文章
經過本人同意轉載節錄
原文出處:http://www.wretch.cc/blog/bonybony/1050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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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y 25, 2007 最有肩膀的台灣歌手 – 張懸

〈 photo from 張懸.com 〉

如題。
她在大半夜裡,令我深深感動..


昨晚跟姐聊到好晚 ( 很早的那種晚 )
意外地
我們結束在關於這個女生的話題裡

一個我倆其實都不大熟的女生。

姐先起了頭。

" 寶,看過張懸的 MV 嗎? 被爆出抄襲 YUI.. "

" 嗯 是〈 喜歡 〉嗎? 我今天才剛看到.. 但我沒看過 YUI 的 "

" 被網友爆出,前面大抄 YUI 的〈 My Generation 〉後面抄東京事變的〈 落日 〉"


姐立刻貼了網頁給我
我知道東京事變是她的愛,立即發現不意外
只是對於台灣抄襲國外 MV
我的反應已只剩嘆息
因為不知從何時開始
看的人、拍的人、演的人
對於這兩個字的態度
總是事不關己

MV 先來吧。
大家就照我的順序看唄

這是傳說中 YUI 的〈 My Generation


這是歐溺的最愛 東京事變 的〈 落日

然後是 張懸 的〈 喜歡

(以上影片連結已失效 真可惜!!!!)

仔細一瞧
YUI 那支最前面不到 10 秒的時間就令我驚呼
哇靠.. 也太像!! 這想辯說不是都難!!
後頭林檎小姐電車上那段整個輸給 YUI 小妞

頓時,我想到了姐很久以前說過的話:

X 的(消音),偷 10 塊錢就不叫偷?
我說難聽一點
強暴一個人 1 分鐘跟 1 個小時有差嗎?
如果你覺得沒差...
強 1 分鐘就不叫強暴?


把不是台灣這個島上的歌手 MV 截長補短、東拼西湊
這次更絕還綜合包
就像是一杯風味絕佳的綜合果汁
卻都源自他人提供的美味水果

很不舒服

姐說,昨天(24日) Sony BMG 就發出聲明稿
承認未善盡督導 MV 導演及其創意的責任
並立刻撤下〈 喜歡MV,不再播放及發行

只是令我倆驚訝的,是這兩個人
一個是 MV 導演,另一個是歌手

「 喜歡 」MV 導演游紹的說法是
他拍「 喜歡 」MV 之前,並未刻意去看 YUI 的「My GenerationMV
但他平時固定會看許多 MV 資料
當他在執導時,難免會有些畫面出現腦海中
他說,以前作功課時,應該有看過 YUIMy Generation」的 MV
但他並非存心抄襲

太扯...

我想起了國中時候坐我隔壁的男生
向我借作文簿去看、還請教我如何讓文章引人入勝
接著,在接下來某堂作文課裡
在他被老師表揚然後大聲朗讀的文章中
我聽到了我曾經寫過的句子

一字不差,只是從我的作文簿飛進了他的文章裡

我沒有問他,只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看到了那稍縱即逝、充滿歉疚的眼神
永遠都忘不了

我在想
這位導演還不如我那位男同學
差勁不過的辯詞當中
找不到任何歉疚

不想浪費口舌在這種爛人身上
輿論的口沫就足以將他淹沒
我想讚揚的是這位,有肩膀的歌手

我們都覺得,張懸是被導演害了
但張懸卻在第一時間跳出來說會查清楚
接著,馬上承認抄襲、撤播然後道歉
深深地道歉..

我深感羞愧

也除了對大家盡可能表達歉意
我也跟工作人員們說對不起
謝謝妳們至今無盡的忍受和對工作的負責與付出

討人厭的字的音樂錄影帶
還是希望大家願意注意
這支的導演和大家花了很多時間和創意
我真心希望不因別的導演的事
而連帶傷害了他和他作品應得的評價

我很抱歉.    ( from 張懸 )

擁護她的粉絲跳出來:哪裡有像? 我覺得兩支 MV 一點都不像?!
張懸回應:有就是有!

一切過程都發生在昨天的十幾個小時內
卻讓我們兩個女生在大半夜裡深深的感動著
對於抄襲這種我們已經懶的討論的話題
一個女歌手的勇敢
卻好像喚醒些什麼..

對於抄襲
MV 導演要負最大責任
但大多歌手,替導演強說詞的佔大多數
畢竟分鏡不用我畫、只需配合演出
一不小心踏及地雷
只要全身而退即可
從沒見過像張懸這樣
因為別人的錯誤感到抱歉
作了不只是歌手、而是身為公眾人物
最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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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寶妮之前針對mv抄襲事件的有感而發
他和我一樣
曾經也因為點出某台灣動感歌手音樂mv 抄襲Rain廣告 然後被攻擊過
面對這樣的事情 應該算是習慣了吧!!!!

寶妮說
"相同的情形 不同的處理跟肩膀(大傳系愛用語means承擔與面對的態度)
多說無益"

上面寶妮的文章提到小時候作文被男同學抄襲
一整個可以了解
因為 在求學的時期我也遇過同樣的事情
記得那時不想臨時抱佛腳 
很早很早就把作業完成 放在一邊等
某天同學說想要看看我做的怎樣
我也很OK地把作業分享給她
但就在發表作業的那天
我看見了很"雷同"的作品出現在同學的作業裡
倒底是誰先做 誰抄誰?
變得只有 天知地知 你知我知

那種感覺 真 的 很 糟 而且 很 受 傷
一直到現在
只要想起來 
都還有當時 討厭的感覺!!!!
而對於那位同學
我只能說 信任 扣分~~

最後要來個很爛的結尾
願大家都能擁有 無 限 創 意
學 習 不 是 抄 襲
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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